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1年度)》,第70批面上资助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中国博士后以问答形式撰写了有关介绍材料,以方便申请者明确面上资助的相关要求,使博士后科学基金能够助力更多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创新探索,提升创新能力。
问1:第70批面上资助何时开始申报?何时截止?
答:7月1日开始申报,8月31日截止。
问2:第70批面上资助什么时候可以有资助结果?
答:11月上旬发布资助结果。
问3:第70批面上资助的规模如何?
答:大约4000人。
问4:面上资助的内容是什么?
答: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经费或补充经费。
问5:面上资助中有否倾斜资助?
答:有。对从事基础研究和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展创新研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对在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及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予以倾斜资助。
问6:面上资助的经费标准是什么?
答:对从事自然科学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资助标准为一等12万元、二等8万元,对从事社会科学的资助标准一般为一等8万元、二等5万元。
问7:面上资助采取什么形式的专家评审?
答:专家通讯评审。具体步骤为:
i. 按照申请人申报项目所属二级学科划分评审学科组;
ii. 按二级学科为各评审学科组随机匹配3至5名同行专家;
iii. 评审专家依据评审指标打分;
iv. 计算每位申请人的平均分,并进行排序;
v. 根据当批次的资助名额,依排序遴选拟资助人员。
问8:如何组织面上资助专家通讯评审?
答:面上资助专家通讯评审在线上进行。评审专家登录“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查阅申请材料,录入分数;信息系统汇总专家打分,遴选拟资助人员。
面上资助专家通讯评审采取匿名评审。在组织评审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可见申请人及评审专家姓名;评审专家在评阅申报材料时,不可见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和申请人合作导师姓名。
问9:面上资助专家评审指标是什么?
答:包括三项内容:学术绩效,创新能力,研究基础和条件保障。各项均有赋值,总分为100分。详见下表。
问10:制定面上资助专家评审指标的依据是什么?
答:聚焦对“人”的资助,聚焦面上资助的目标,聚焦申请人的创新能力及选题自主性,鼓励学科交叉。
问11:申请面上资助的条件是什么?
答:申报面上资助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i. 具备良好思想品德、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ii. 进站18个月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得一次资助。
iii. 申报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
问12:申报面上资助的“地区专项支持计划”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如何申报?
答:“地区专项支持计划”主要面向在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及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含以上地区部队设站单位、中央部属高校、一流高校、高校中的一流学科及中国科学院研究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对西藏、新疆地区重点倾斜,对申报请项目与上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优先资助。
申请人在申报面上资助时,选择申报“地区专项支持计划”即可。
问13:工作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面上资助有哪些选择?
答:可以选择专为工作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组织的专家评审。
问14:对申报项目还有什么特殊要求?
答:项目非涉密,且须本人承担。申报项目可以不是进站时拟定的研究计划项目。
问15: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的派出人员可不可以申报?
答:有限制条件。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如果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以申报。
问16:对做二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有什么要求?
答:没有特殊要求,可正常申报。在第一站申获基金的情况不计入第二站。
问17:如果申报了面上资助但要出(退)站怎么办?
答:在资助通知发布之前出(退)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问18:如何确认自己是否具有申报资格?
答:申报资格已加载至“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申请人登录信息系统后,系统如果允许填报申报材料就表明具备申报资格。
问19:申报面上资助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只需要在线上提交申请书,不需提交纸质材料。申请书由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
问20:撰写面上资助申请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申请书中“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只允许填报3项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不限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
申请书中“二、项目信息”不可包含有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评审专家视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0分。
问21:如何理解“项目所属一级学科”和“项目所属二级学科”?
答:它们是申报项目所属的学科,可以不是申请人进站时填报的拟开展研究计划的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
它们是组织专家评审时选聘同行专家所依据的学科。如申报项目涉及多个学科,建议按照所聘请同行专家的学科填报。
如申报项目所属的一级学科为心理学或二级学科为教育技术学,申请人还需明确申报项目所属的学科门类,教育学或理学择其一。
问22:如何填写研究计划中的研究时间?
答:获得资助后实际可使用资助经费的时间。
问23:如何提交申请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申请人登录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在线提交。
申请人提交申请书后,一定要核实上传的申请书内容是否完整。如果在专家评审过程中发现申请书不完整将不能再进行补交。
问24:如何填写研究计划中的研究时间?
答:申报截止日期前,申请人如需对已提交的申请书进行修改,可向设站单位或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申请逐级驳回。
问25:军地联合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如何提交申请书?
答:不得在网上提交申请书。需下载申报软件进行填报,打印3份纸质申请书,并将申请书刻录1张光盘,一并报送设站单位。
问26:申请书提交到了哪里?
答:流动站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申请书提交至流动站设站单位,企业联合招收和企业单独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申请书提交至工作站设站单位。
问27:如何知晓专家评审意见?
答:在拟资助名单公示期间,未列入公示名单的申请人可登陆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专家评审意见。反馈的专家评审意见包括申请人在评审学科组内的排名情况和专家评审指标各项的得分。
问28:如何获知资助结果?
答:公示结束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印发资助通知并邮寄至各博士后设站单位,同时在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微信公众号发布。
问29:面上资助是否有资助证书?如何获取?
答:有资助证书,是电子版的。获资助人员在资助通知下发之日起,登陆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自行下载打印。
问30:面上资助经费何时拨付?
答:在资助通知印发后一个月内拨付设站单位。
问31:资助经费由谁管理?
答:由设站单位单独立账,代为管理。
问32:资助经费如何使用?
答:在规定的经费使用范围内不设比例限制,由获资助人员自主统筹使用。
问33:资助经费的使用范围有哪些?
答:限于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以及其他合理支出。其中,劳务费的支付范围为参与研究过程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临时聘用人员。
问34:资助经费有使用期限吗?结余经费如何处置?
答:获资助人员从办理出站手续之日起不可再使用资助经费,结余经费须由设站单位退回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问35:面上资助对资助绩效有哪些管理要求?
答:获资助人员在公开发表资助成果时,应标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Funded by China Postdoctoral Science Foundation )及资助编号;出站时须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呈报资助总结报告。